发布时间:2023-09-11 11:29:39.0 作者: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 浏览次数:0
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》,推动各地深入了解把握新的《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》、《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》和《国家卫生乡镇标准》,提升爱国卫生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水平,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决定举办国家卫生城镇创建(复审)能力提升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综合类课程
新版管理办法及群众满意率解析;线上评估数据指标填报解读;明察暗访程序及要求;如何建立创卫长效机制,避免形式主义;如何编撰卫生城镇创建资料如何提交明察暗访报告及相关材料;卫生城镇创建千分表解读。
(二)明查专业类课程
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解读;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解读;市容环境卫生解读;生态环境解读;重点场所卫生解读;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解读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解读;病媒生物防制解读。
(三)暗访类课程
如何把握暗访重点;如何突破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;如何把握国家卫生乡镇暗访要点。
(四)经验交流类课程
创卫复审工作经验交流;专家现场答疑。
二、培训对象
(一)各省市、区县、街道乡镇、社区爱卫办(健康促进办、爱卫技术指导中心)领导及业务骨干。
(二)各级爱卫会主要成员部门(卫健委、发改委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农业农村、政府办、文明办、教育、体育、公安、民政、财政、人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商务、文化旅游、市监、中医药、药监、医保、城管等部门)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。
(三)各地企事业单位及PCO公司相关负责人。
三、培训地点、时间
第1期 长 沙 2023年11月08日—11日
第2期 厦 门 2023年11月22日—25日
第3期 海 口 2023年12月13日—16日
具体报到地址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培训费用及报销凭证
(一)培训费1800元/人(含授课、资料、证书等费用),费用由各单位自理。
(二)缴费方式:培训费请提前由所在单位汇入协会账户,报到时领取发票。食宿费用现场缴纳,由培训班举办地接待单位出具报销凭证。
户 名: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
账 号:11001028500053017090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
汇款时务请注明“国家卫生城镇创建(复审)能力提升培训班”
五、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
(一)报名办法:各地爱卫办及相关部门可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;各单位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。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邮箱yywswh@126.com,以便食宿安排。
(二)正式报到通知于每期开班前7日以邮件形式发送。
(三)请收到报到通知后,再安排行程、购票。
(四)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,请学员自行往返。
(五)报名电话:010—84968068
传 真:010—84968067
邮 箱:yywswh@126.com
联 系 人:张老师
附件: 国家卫生城镇创建(复审)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报名回执表.doc
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
2023年9月5日